一、政治处
指导全市公安交通警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公安交通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训练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及表彰奖励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交警支队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警衔等工作;协助党委对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的领导进行考核;具体办理支队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室)
负责受理涉及党纪、政纪、警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查处督办全市公安交通警察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对交通警察队伍进行党风、党纪、政纪及廉政教育,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负责本系统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监督中心工作的落实和警务部署、重大警务活动、各项禁令执行情况;公安交警警察队伍行使职权和使用武器、警械、警用车辆、警用标志以及公安交警遵守纪委、警容风纪情况进行督察。
三、办公室
负责交警支队机关的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支队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审核并起草重要文件;负责交警系统的调研、信息、统计工作和文秘、机要、保密、通讯工作;负责交警支队的财务管理,编制业务经费预决算、公安装备计划;负责交警系统的装备、被装的管理、调拔工作;负责交警系统的警务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
四、事故对策科
负责支队协调重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交通事故以及案情复杂的交通事故的指导、勘查和处理工作;负责支队对全市辖区内交通事故案件管辖权有争议的指定管辖工作;负责对重大以上交通事故、对事故查处认定的法定时限延长、因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因检验、鉴定需要法定时限延长的审批工作;负责对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交通事故的伤残评定和鉴定,事故车辆安全技术鉴定,事故车辆及物品的定损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发生的肇事逃逸案件组织协调查破工作。
五、交通秩序管理科(交通管理指挥中心)
负责对全市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大队道路交通安全执勤纠违和公路巡逻治安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全市道路交通工程管理组织实施工作;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卡的核发、监督、使用工作;负责对全市道路交通超限以及对违章驾驶6个月以上扣证的审批工作;负责122报警台工作;负责全市道路交通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及信息处理工作以及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紧急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指导、协调、督办实施工作。
六、法制宣传科
负责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支队对各部门和单位的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执法调研工作、支队各项法律业务政策、文件的审核工作;组织支队各部门单位的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审核把关工作;办理支队管辖的听证案件及执法过错责任案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道路交通安全通讯报导工作以及创建文明村、校活动。
七、车辆管理所
铜川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为副县级建制。主要负责全市驾驶员、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内设车辆管理科、驾驶员管理科、教育考试科。
八、 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
九、 交通警察支队第二大队
十、 交通警察支队第三大队
十一、交通警察支队耀州区交警大队
十二、交通警察支队宜君县交警大队
十三、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